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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112年度「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受理申請期間。

一、依據「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第6點規定辦理。

二、本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期間自111年12月1日(星期四)起至同年12月31日(星期六)止(以郵戳為憑)。

三、事業單位規劃辦理課程屬企業內部講師訓練課程或數位教材製作訓練課程,或政府推動之政策性課程者如「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台灣AI行動計畫」及「資安產業行動計畫」,或派訓對象為29歲以下青年或45歲以上中高齡者,得提高外部訓練補助訓練費用比率至70%,並優先核定。

四、事業單位執行訓練計畫期間應於核定之次日起至當年度11月25日前辦理完畢。

五、有意申請者,應向所在地之本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桃竹苗分署服務轄區如下: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

六、第一次受理期間截止後,本署所屬各分署另可視經費賸餘情形,續行公告第二次以後的受理期間。

 

七、申請系統網址: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

 

八、聯絡電話:02-23660812#335、#336、#337、#338、#339或03-4855368#1904、#1906、#1907、#1908、#191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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